一輛機車倒在汽車前,絕大多數人都認為,汽車必須負起肇事責任,
但桃園有一名車主,上個月30日,遇到一個阿伯出車禍,倒在他車前,被其他人誤以為是肇事者,讓他覺得很無辜;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,原來阿伯騎車狂飆,從快車道切到慢車道時,因為速度太快,撞到一輛休旅車,重心不穩,才會橫飛倒在他車子前面,驚險畫面全都錄,還駕駛清白。
目擊駕駛:「他自己撞到車。」駕駛友人:「他撞到誰?」目擊駕駛:「我不知道,不是我撞他的。」
男子連人帶車倒在馬路中間,一動也不動,目睹車禍全程,車主真是嚇壞了。駕駛友人:「整個暈倒了,趕快打電話。」目擊駕駛:「這裡是(桃園)國際路和大興西路口,這裡有一個阿伯騎車摔倒了。」駕駛友人:「暈倒了,昏迷了。」
阿伯完全不醒人事,倒在車子前面,怎麼會撞得這麼嚴重?9月30日晚間7點16分,阿伯高速從內車道切到外車道時,疑似撞到這輛銀色休旅車後照鏡,一個重心不穩,龍頭右偏重摔地面,幸好當時後方這輛車有緊急煞車,但人就倒在車前,目擊者當場被誤以為是肇事者。
汽車駕駛:「他以為是我們撞的喔,對啊,大家都以為是我撞的,XXX,要不然來看行車紀錄器啊!」
驚險瞬間全程紀錄,證明車主清白,當時如果阿伯遵守規矩,慢慢騎外車道,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意外。
但另外這個阿伯的行為,更是危險,汽車駕駛驚呼,車子開到一半,突然看到一台「歐都麥」出現在高速公路上,雖然有戴安全帽,阿伯逆向行駛路肩,不但可依法處600元罰鍰,這2位阿伯也是做了最不良的示範。
資料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003/8/2e86b.html
看來買行車紀錄器來自保是必須的囉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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